本报讯(记者 冯晓瑞)为减轻西安绕城高速的通行压力和汽车尾气对西安、咸阳城区的污染,近期,省公安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通告,2018年1月1日起,禁止过境西安、咸阳货运车辆通行西安绕城高速,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过境。
据悉,从连霍高速(G30西潼段)、京昆高速(G5西禹段)、包茂高速(G65W延西段)、银百高速(G69咸旬段)、福银高速(G70西长段)、连霍高速(G30西宝段)、京昆高速(G5西汉段)方向驶来的过境西安、咸阳的货运车辆,禁止驶入西安绕城高速(G3001)通行,可通过西咸北环线(G30N)绕行过境西安、咸阳。
从京昆高速(G5西禹段)、连霍高速(G30西潼段)、沪陕高速(G40西商段)驶来的过境西安货运车辆,禁止驶入西安绕城高速(G3001)通行,可通过榆蓝高速(G65E)绕行过境西安。
从福银高速(G70西山段)、包茂高速(G65西康段)、包茂高速(G65西铜段)方向来的过境西安的货运车辆,仍可通过西安绕城高速过境西安。
其他方向来的货运车辆,计划前往福银高速(G70西山段)、包茂高速(G65西康段)、包茂高速(G65西铜段)的,仍可通过西安绕城高速实现转换。
此外,经省公路局批准的大件运输车辆,可单次通过西安绕城高速。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通过在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各出入口建设的电子取证设备,对进入西安绕城高速的货运车辆进行区分,对违规进入西安绕城高速通行的过境货运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