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1月13日讯 长沙市交警支队今天发布通告,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长沙市区调整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区域及路段,该通告自11月20日零时起施行。民警提醒,违反相关通告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民警张琳介绍,此次通告跟以往相比,扩大了限货的道路,主要有三个方面改变。
一是东西向禁桥隧方面,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福元路大桥通行。至此,长沙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营盘路隧道、南湖路隧道、湘江路浏阳河隧道、年嘉湖隧道、万家丽高桥均全天禁止相关车辆通行。切断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的东西向连通,引导车辆在外围的环线绕行,从根本上减少穿城而过。”张琳说。
二是南北向禁干道,全天24小时禁止外籍货车在万家丽路高架全线、芙蓉路的北二环至雀园路路段、潇湘大道的北二环至南二环路段通行。对外籍货运车辆通行的南北向干道采取禁行,引导车辆在外围的环线绕行,从根本上减少穿城而过。
三是重点区域强禁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南二环、韶山路、湘府路、湘江路围合区域内通行(含边界道路);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外籍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本籍载货汽车在远大路、长瑯路、035县道、滨河路、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内通行(含边界道路,京港澳高速、长瑯路、035县道除外);每日7时至22时,禁止中型、重型本籍载货汽车在学士路的含浦路长韶娄高速、象嘴路的含浦路至云栖路路段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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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现将市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载货汽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下同)、轮式自行机械车、专项作业车、人力三轮车、人力车(俗称板车)在以下路段及区域的道路(含桥梁、隧道,下同)上通行。
1、全天24小时禁止在五一大道、湘江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福元路大桥、营盘路隧道、南湖路隧道、湘江路浏阳河隧道、营盘路年嘉湖隧道、万家丽路高架桥通行。
2、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路段上通行:宜春路的新姚路至雀园路、芙蓉南路的湘府路至中意路路段、万家丽路的湘府路至时代阳光大道路段、万家丽路的浏阳河大道至特立路路段、香樟路的万家丽路至新花侯路路段、新花侯路的火焰路至湘府路路段、长沙大道主道的东二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三一大道的四方坪立交桥至开元互通路段、营盘路浏阳河大桥、远大路浏阳河大桥。
3、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的道路上通行:西二环的罗家嘴立交桥至汽车西站立交桥路段、枫林路、麓谷大道、桐梓坡路、西二环的桐梓坡路至金星路路段、北二环的金星路至芙蓉路路段、芙蓉路、福元路、东二环的福元路至栖凤路路段、栖凤路、东二环的栖凤路至浏阳河大道路段、浏阳河大道、人民路、万家丽路、湘府路、湘江路、南二环的猴子石大桥东立交桥至罗家嘴立交桥路段围合区域(除麓谷大道、桐梓坡路、西二环、北二环、浏阳河大道、人民路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区域内长沙大道的东二环至万家丽路路段南北辅道除外)。人力三轮车、人力车含上述区域的所有边界道路。
二、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以下路段及区域的道路上通行。
1、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路段上通行:麓谷大道的枫林路至桐梓坡路路段、西二环的罗家嘴立交桥至金星路路段、北二环的金星路至中岭立交桥路段、东二环的中岭立交桥至福元路路段、福元路东二环至锦绣路路段、浏阳河大道的东二环至营盘路路段、高家坡路的京港澳高速至星沙大道(红旗路)路段、长沙大道的东二环至星沙大道(红旗路)路段南北辅道、芙蓉路的青竹湖大道至秀峰立交桥路段、湘江大道的青竹湖大道至三叉矶大桥路段、学士路的含浦路长韶娄高速路段、象嘴路的含浦路至云栖路路段。
2、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的上通行:
新开铺路、湘府路、万家丽路、人民路、浏阳河大道、营盘路、京港澳高速的营盘路至火焰路路段、火焰路、新花侯路、机场高速、浏阳河大道的机场高速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京港澳高速湘府路至绕城高速路段、绕城高速的李家塘收费站至大托互通路段围合区域(除新开铺路、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绕城高速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区域内雀园路除外)。
枫林路、麓谷大道(临水路)、梅溪湖路(北)、西二环围合区域(除梅溪湖路(北)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
3、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在远大路、长瑯路、035县道、滨河路、京港澳高速围合区域内通行(含边界道路,京港澳高速、长瑯路、035县道除外)。
三、禁止外籍载货汽车在以下路段及区域的道路上通行。
1、全天24小时禁止在芙蓉路的北二环至雀园路路段、潇湘大道的北二环至南二环路段通行。
2、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区域的道路上通行:绕城高速、新开铺路、环保大道、京港澳高速的环保大道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浏阳河大道的湘府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跨浏阳河路段、滨河路、035县道、长瑯路、远大路、京港澳高速远大路至绕城高速路段围合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及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绕城高速区域内路段)。
四、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以下区域的道路上通行。
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绕城高速、新开铺路、环保大道、京港澳高速的环保大道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浏阳河大道的湘府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跨浏阳河路段、滨河路、035县道、长瑯路、远大路、京港澳高速远大路至绕城高速路段围合区域的道路上通行(含边界道路)。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18年11月20日零时起施行,本通告生效后,我队以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