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局运管处获悉,自2018年12月31日起,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以及相应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申请。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法人员不再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作为检查内容,不再对该类车辆和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为由实施行政处罚。详见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