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19年3月13日讯(记者 张蕊)近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通过群众举报,顺利查货一批宣称可以治疗疾病,且具有防癌抗癌等作用的保健食品。生产这批保健食品的公司——深圳康美信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将面临1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处罚。
群众举报花重金购买的“葡聚糖”无疗效
2019年2月底,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在12315投诉举报系统检索,发现有群众反映美国康美信国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推销“葡聚糖”等进口食品。该群众陆续花费85020元,购买并食用了相关产品,进行了所谓“两个疗程的治疗”,但却没有疗效。
执法人员立即在互联网搜索,寻找美国康美信国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信息,发现该公司的中国代理商为深圳康美信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并且有官方网站。执法人员查询该网站,发现在产品展示栏上描述:“葡聚糖”被誉为“超级灵芝”、“定向清毒、免疫先锋”、“病毒细胞的追铺者”以及“肿瘤患者的最后希望”,美国FDA列为防病毒、提高免疫首选用药;“大蒜复合片”可以治疗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口腔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且具有防衰老、防金属中毒、防癌抗癌等作用。
突击检查发现违法虚假宣传
2019年2月26日,市场稽查局对深圳康美信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实施突击检查,发现“大蒜复合片”1箱,以及“葡聚糖”、“海补乐宝牌海补乐宝软胶囊”等大量空瓶,同时发现3箱产品宣传资料。
经甄别,现场发现的“大蒜复合片”、“葡聚糖”等产品为普通进口食品,“海补乐宝牌海补乐宝软胶囊”为进口保健食品,并不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现场发现的“大蒜复合片”宣传册上,却印有“康美信大蒜片的强大作用:一.强力杀菌……;二.防治肿瘤和癌症……;三、降低血糖、预防糖尿病……;四.防治心血管疾病……;五.保护肝功能……”,其他产品宣传册上也均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表述。
经现场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在自办网站、宣传册上,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描述。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资料。为了核实该产品质量,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大蒜复合片”抽样送检,正在检验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微生物是否超标。
保健食品宣传治病功能违反《广告法》
根据《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经深入调查查明,深圳康美信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了推销所经营的产品,在“葡聚糖”、“大蒜复合片”等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情况下,通过该公司网站、产品宣传册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据了解,市场稽查局将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予以1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根据提取的报关资料、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经营的产品进货价低至几十元,而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竟然高达数千元。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除药品、医疗器械外,其他产品均不具有治病功能,消费者应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