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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19-04-08 来源: 】 浏览:次 评论:0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日前,公众可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办法》围绕维护市场公平、防控运输风险、保障网络安全、统一服务规范等方面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提出了相关要求,目的是规范网络货运经营行为,为“互联网+”物流新业态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办法》是在系统梳理总结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起草的。按照国务院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的相关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在全国筛选确定了229家试点企业。两年多来,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资源整合能力显著增强,229家试点企业共整合社会零散运力215万辆,约占全国营运载货汽车拥有量的16%;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排名前20位的试点企业运费交易额达372亿元,占总交易规模的71.6%,物流市场结构加快向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运营效率大幅提升,试点企业平均等货时间由2—3天缩短至8—10小时,较传统货运降低交易成本6%—8%。

  从相关行业协会和平台企业反映的问题来看,试点工作虽然赋予了无车承运人道路货运经营主体的法律身份,但当前针对新业态发展的法规制度仍不健全,部分企业仍存在不规范经营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运输安全隐患,亟待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明确经营要求及监管职责,净化市场环境,推动新业态、新动能规范有序发展。为此,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科研单位、高校、行业协会、典型试点企业成立专项工作组,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将网络货运界定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网络货运经营者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是全程运输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办法》将在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体系框架下,以培育壮大物流新业态、新动能为目标,构建网络货运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有望填补新业态监管盲区。

  在监管模式上,《办法》注重监管模式创新应用,提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货运运行监测,通过相关信息的核查比对,形成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监管闭环,有效规范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同时,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对全国网络货运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监测评估,准确反映网络货运发展情况,为研判网络货运发展趋势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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