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交通运输部将开启2019年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道路货物运输量是反映道路货物运输生产情况的核心指标,也是反映道路货运行业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实物量指标,开展专项调查是摸清和搞准道路货物运输量的重要手段。
2019年的专项调查是一项国家规定的重大任务,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意义。目前,国家正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快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对进一步摸清、搞准道路货物运输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全力以赴,做好专项调查各项工作。
本次调查的对象有哪些?
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是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体户,具体包括三类对象:一是拥有货运车辆数在50辆及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调查。二是拥有货运车辆数在50辆以下的企业,我们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调查。三是个体户,也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的内容包括什么?
此次调查内容主要涉及五大部分:一是业户基本信息,包括业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二是车辆基本信息,如车辆数、车辆类型等。三是运输信息,主要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等。四是业户财务信息,五是能耗信息。
调查工作的各阶段安排是怎样的?
根据调查方案,此次专项调查的调查期为2019年9月,需要调查对象按要求认真做好9月全月信息记录,及时上报。整个调查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2019年8月底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报批、调查员队伍组建、调查培训、个体户名录库整理、数据采集系统开发、宣传方案设计等。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我们专门要求各地明确专项调查数据质量责任人,确保数据质量责任全面压实、到人到岗。我们还制定了数据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从源头开始对数据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
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2019年9月到10月,开展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这里特别提请广大道路货运业户注意,一定要把握好调查的关键时间节点,确保在10月20日前,完整准确地填报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的数据。
第三阶段是数据推算和应用阶段,2020年3月底前,重点完成全国数据推算等方面工作。
考虑到调查工作时间跨度长、工作环节多,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和掌握专项调查的总体工作安排,我们还专门设计印发了2019年道路货物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时序图。
时序图把专项调查工作的七大主要任务以不同颜色在图上进行了标识,明确界定了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查对象等不同调查参与者在调查工作每个阶段的工作分工,每项工作任务的时间控制节点。确保所有参与调查工作的单位和同志能够“一图在手,专调无忧”。
图片来源:交通运输部
与以往调查相比,本次调查有哪些改进和创新?
此次调查,我们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创新和尝试:
一是调查对象由“车辆”调整为“经营业户”。从传统的抽取车辆、调查车辆简单的运输生产信息改为抽取业户、调查业户完整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采集业户的运力、运输情况、财务情况和能耗情况等,确保能够及时反映市场主体的发展变化全貌,为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多角度的数据支撑。
二是按照企业规模分类施策。根据不同规模业户的经营管理特点,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对拥有车辆数50辆及以上的企业实施全面统计,被调查企业依托已有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自行填报调查数据。对其他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通过配备专门的调查员队伍,通过上门等多种形式协助调查对象填报数据。
三是全面采用联网直报。所有业户调查数据均采用网络直采的形式,全面实现“一数到部、多级共享”,各级交通运输统计人员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完成催报、审核工作,平台会自动记录任何形式的数据修改动作,切实实现数据从采集到上报“全程留痕”,有效防止数据人为造假。
四是开发了专门的移动端数据采集系统。考虑到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性特点,对于本次专项调查我们不仅开发了基于电脑端的数据采集系统,还专门开发了适合于智能手机终端填报的道路货运调查APP,便于广大个体户随时随地填报数据。
调查最终取得成果及相关信息获取渠道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将基本摸清2019年全国道路货运的家底,初步掌握道路货运的运输规模与结构、市场主体经营情况,采集获取的信息既包括运输量,又包括运输货类,还包括企业财务和能耗情况,这些都将为我们研判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除此之外,此次调查成果还包括:一是建成道路货运经营业户统计名录库,为今后开展行业监管、统计调查提供单位名录,更好服务行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行业专项调查成套工作流程规范,形成方案设计、调查员组织管理、数据质量全过程管控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规范。三是培养一批法制意识强、懂交通、懂统计的专业人才。
本次调查的主要数据成果将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国交通报等渠道进行发布。